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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贵溪洋片区H-08-01地块消防检测比选邀请书

发布时间:2023-09-06 11:52:17    阅读:1841

三明市贵溪洋片区H-08-01地块消防检测拟通过邀请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市贵溪洋片区H-08-01地块消防检测

2.比选人名称: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3.项目地址:三明市贵溪洋

4.项目规模:面积约71519.842㎡

5.检测周期:配合满足比选人及施工进度要求,做好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协助比选人顺利完成消防验收工作,直至消防验收合格为止

6.检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福建省颁布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二、比选服务内容

以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份政策文件的通知》(闽建【2019】2号)文件要求为准。协助比选人顺利完成消防验收工作,直至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监督报告》。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8633.49元(不含税)。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为注册地在福建省或在福建省设立分公司的企业;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服务;

3.比选申请人须为“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公示的不低于三星的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

4.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5.比选申请人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在限制内不能从事消防检测业务的情况; 

6.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7.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邀请书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391210:00

2.比选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18960522923

4.比选人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650938652

5.监督部门: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签到。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邀请书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随机抽取中选法。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码(代表号码不再另行抽取)从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公开随机抽取三家候选单位。第一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三中选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其他事宜

1.本项目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

1)提交时间:应在比选时间截止前转入比选人指定帐户。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帐号:35050164249000001317

2)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比选资格。

4)未中选的当天退还比选保证金。

5)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天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比选人有权对超过部分进行索赔。

3.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4.中选人接到比选人通知后2日内安排人员进场开始现场检测工作,7日内完成检测内容并出具初步检测意见书。根据初步检测意见书整改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提交并上传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至“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如中选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的,比选人有权按2000元/天扣减检测费;检测报告延期提交超过15天的,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另行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且中选人需向比选人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违约金。施工过程中,比选人通知中选人提前进场,配合验收等,中选人应无条件配合,费用不增加。

附件: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人: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