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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贵溪洋H-08-01地块大区标识标牌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15:41:27    阅读:2414

三明市贵溪洋H-08-01地块大区标识标牌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市贵溪洋H-08-01地块大区标识标牌;

2.比选人名称: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3.项目地址:三明市贵溪洋;

4.服务期限:55日历天,其中平面点位设计工期7天,方案及深化设计工期18天,生产安装工期30天,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二、比选服务内容

标识标牌设计(包含方案及深化)、制作、安装,具体详见附件1《标识标牌清单一览表》。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标识标牌为固定单价包干,暂定不含税金额¥200490元,数量按实结算。发包价清单单价包含设计、制作、安装、预埋、运输、维护、管理费及利润等除增值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具体单价及数量等详见附件1《标识标牌清单一览表》。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自本比选项目发布比选公告之日的前一年内(含本比选项目发布比选公告之日)具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不含税金额13万元的地产类标识标牌成功案例;

3.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4.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37 18  10 : 00 

2.比选地点: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18960522923

4.比选人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650938652

5.监督部门: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见附件2)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签到。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随机抽取中选法。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码(代表号码不再另行抽取)从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公开随机抽取三家候选单位。第一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三中选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其他事宜

1.本项目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

1)提交时间:在比选活动结束后,中选人需当天现场提交比选保证金。

2)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4)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天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比选人有权对超过部分进行索赔。

4.中选单位的设计方案应经比选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选单位自行负责。

5.付款方式:

5.1预付款:无;

5.2到货款:各批次产品依次到达现场,签收后支付该批次合同款的70%给承包方;

5.3验收款:单地块工程到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地块合同总价的97%;

5.4保修款:余款3%为保修金,待贰年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