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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明城旅游有限公司麒麟山儿童娱乐区项目招商引资合作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15:40:46    阅读:2289

一、比选项目名称

三明明城旅游有限公司麒麟山儿童娱乐区项目招商引资合作比选

二、合作项目概况介绍

儿童娱乐区约1200平方米(按占地面积估算),按最终确认的规划区域图纸面积为准(附项目规划图)。

三、招商合作要求

该项目位于麒麟山公园内,项目属于招商项目合作,我方负责该区域场地平整和景区场地管理服务,运营方负责该区域的设备投资和日常运营。

四、合作资质要求

1.具有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或游艺娱乐活动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相关征信证明材料);

4.运营方报名时需向我司缴纳比选保证金30000元(叁万元整),如比选中标该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运营方应在收到比选中标确认书后15日内与我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否则按弃标处理,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5.以上材料都需加盖公章。

五、合作费用条件

1.合同期限:5年;

2.合同免费期:筹备开业期免管理费2个月(以合同开始时间计算);

3.该项目合作费用:项目营业额统一收入由我方提供的收银系统,按基础管理费和营业额分成两者相加。

六、基础管理费和营业额分成:

1、基础管理费:合同第一年至第三年按5300/月,收取基础管理费;合同第四、五年按6700/月,收取基础管理费。(包含日常管理服务、垃圾清运等)

2、营业额分成:甲方与运营方实行项目营业额分成的合作模式。

.项目保底营业额每年50万(按年终财务结算为准),经营过程中甲方分成月营业额的15%,乙方分成月营业额的85%,如运营方年营业额未达到保底营业额标准,需补足甲方应得分成,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其他费用

(一)水、电费用按实际表数收取费用,并加上实际公摊费用收取(如商户自行申请增容的,由商户自行缴交费用给相关部门);

(二)场内卫生由运营方负责,我方只负责提供公共垃圾桶及公区卫生。

八、项目建设要求

双方签约合同之日起计算70天时间内运营方需按照双方确认的业态规划布局完成基础建设、设备投入、安装调试、运营审批、购买保险、队伍组建等满足开业所需条件,并与景区整体统一开业。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74日至202371018:00止逾期不收;

2.地点:三明市城发大厦131307室;

3.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13015736105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前请详细阅读《麒麟山户外儿童娱乐区项目招商引资合作条件》并进行确认;

2.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招商单位进行比选登记,招商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后,符合合作资质要求的企业方可参与比选,并缴纳比选保证金。

(三)报价文件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人应按格式要求提供报价函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材料应进行密封。

十、比选时间、方式、地址

1.比选时间:20237111000

2.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场地管理费总额最高报价中标法;比选申请人报价不得低于招商单位所拟定招商引资合作条件所设定的最低场地管理费价格;

3.比选地址:三明市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3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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